关于旅游文化方面的论文

关于旅游文化方面的论文



1、关于旅游文化方面的论文

关于旅游文化(简介) 1977年美国学者罗伯特.麦金托什和夏希肯.格波特在合著出版的1本《旅游学:要素、 实践、基本原理》中,用“旅游文化”作为书中1章的标题并指出旅游文化“实际上概括了旅游的各个方面,人们可以借助它来了解彼此之间的生活和思想”,它是“在吸引和接待游客与来访者的过程中,游客、旅游设施、东道国政府和接待团的相互影响所产生的现象与关系的总和。”在国内,随着旅游事业的发展,20世纪80年代初期,“旅游文化”这1概念被广泛的争论和探讨,动辄以“总和”为结论,研究比较空洞,尚未作深入的研究,截止现在,许多人仍把旅游文化与文化旅游,旅游文化与旅游资源等概念混淆,缺乏横向比较和国际衔接。许多研究和书籍大多停留在对旅游内涵,即包括旅游消费行为的文化,旅游审美文化,旅游企业文化,旅游饮食文化、宗教文化、建筑文化、民俗文化,旅游媒体文化,旅游法律文化的研究,对旅游文化的特性研究也等同于文化的民族性、地域性、综合性、继承性、变异性等1般属性,其特殊性研究等同于历史的1些特点,缺乏对旅游文化深入的研究,特别是近年来,对“旅游文化”的研究处于相对冷淡的时期。 喻学才认为,从广义上说,旅游文化学是1门研究人类旅游活动发展规律的学问;狭义地说,它是研究商品经济运行环境下如何合理开发利用过去时代所创造的旅游文化遗产,如何立足本国本地创造有时代精神和地域特色的旅游文化的学问。从笔者目前看到最新的资料上,对“旅游文化”有比较全面的定义为: 马波定义为:旅游文化是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在旅游消费或旅游经营服务过程中所反映、创造出来的观念及其外在表现的总和,是旅游客源地社会文化和旅游接待地社会文化通过旅游者这个特殊媒介相互碰撞作用的过程和结果。 方志远等认为,旅游文化是文化交流与对话的1种形式,是以旅游主体为中心,以区域文化生态为对象,以跨文化交流为媒介,在丰富多样的旅游活动中迸发出来的,形式复杂多样的各种文化行为表现的总和。 章海荣认为,旅游文化是奠基于人类追求人性自由、完善人格而要求拓展和转换生活空间的内在冲动,其实质是文化交流与对话的1种形式。 赵荣光、夏太生等认为,旅游文化是参与者在全部旅游活动中的行为、过程、原因、影响及其与介入其中各种要素的社会文化聚合。 看来,大家都认识到旅游文化是由旅游主体(旅游者)、旅游客体(旅游资源或旅游目的地)、旅游媒介(直接、间接服务的旅游企业)在旅游中发生的各种关系的总和。笔者认为:旅游文化是旅游主体在游览过程中,对旅游客体的感悟和对撞以及与旅游媒介的交流和服务,是相互影响,相互吸引,相互促进的社会关系总和。它更多浸透了旅游客体的客观历史文化和旅游主体的主观文化以及在旅游过程中与旅游媒介相互作用形成的1种文化。我坚决反对旅游文化概念的扩大或者泛化旅游文化,特别是在分析和研究旅游文化中,应该从文化、考古、历史等角度来全面评价旅游文化,防止“文化侵蚀”、“文化掠夺”与“伪文化”现象发生。现以西安和洛阳争夺“丝绸之路”为例,浅谈旅游文化(主要是旅游客体文化)历史的本真性和市场的商品性这1特点,因是初探,理论有待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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